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和他女朋友同居六年了。他有一个女儿11岁了。是和前妻生的。没有和现在同居的女友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和仪式。现在女方要提出分手。女方可以分割他的财产吗?

2019-02-22 14:25: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情人间的分手费算不算债务?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等费用的标准,但有精神损失费的。假如情人间的分手费上升到精神损失费的程度,且经过法院的判决,认为应该支付一方精神损失费的,那么一方应该支付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两人便形成债权关系,有了债权债务纠纷。
  •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生活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发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已登记为准)。
    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

    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之教养等。
    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3、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关于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现实中,很多农村地区的青年男女都是举行了婚礼,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当双方感情破裂,也会发生财产纠纷,而且更加难以处理。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避免发生这样的纠纷,最好就是不要有未婚同居的行为。
  •  赡养父母和财产分摊的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2,父母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协商、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3,在分配遗产上,当事人应尽而未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4,如果成年子不赡养年老父母的,父母方也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一,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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