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06年07月份大学大学毕业生,今年7月到11月2号在南京一公司上班,大学毕业时签订的就业协议中试用期写得是6个月,今年9月份就签订了一正式的劳动合同,当时没有填写试用期的起止时间,我问过公司我们的试用期多少,公司说是6个月,我们的工资还是试用时的工资.11月初(本人已经来公司4个月了)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我交违约金,公司也承认我是在试用期,公司说你也刚来没有钱,1万2对你来说太多了(一年4000,共3年),那我们按就业协议来办,就业协议是2000,你交2000吧.请问,我是不是一定要交违约金? 我是一个06年07月份大学大学毕业生,今年7月到11月2号在南京一公司上班,大学毕业时签订的就业协议中试用期写得是6个月,今年9月份就签订了一正式的劳动合同,当时没有填写试用期的起止时间,我问过公司我们的试用期多少,公司说是6个月,我们的工资还是试用时的工资.<p>11月初(本人已经来公司4个月了)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我交违约金,公司也承认我是在试用期,公司说你也刚来没有钱,1万2对你来说太多了(一年4000,共3年),那我们按就业协议来办,就业协议是2000,你交2000吧.<p>请问,我是不是一定要交违约金?

2018-07-25 15:1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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