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买了一台单相泵,不久前已经使用了两年。上个月,我父亲用水泵抽水。不幸的是,他触电身亡。之后,该泵被产品质量检验所鉴定为不合格。我随后找到商场负责人提出索赔,但负责人以二手货销售不承担质量责任为由拒绝索赔。对不起,商家应该对二手货的质量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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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售出的产品有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首先应当对购买者、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销售者(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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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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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