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儿子欠债跑了,父亲吧儿子的地欠给欠钱人,好使么

2019-02-22 22:2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儿子欠钱父母有责任还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儿子是否是完全民事能力人
    一、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满18周岁,这在法律上称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子的债务,父母有责任归还。
    当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个人已年满16周岁,能自食其力的,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在法律上已经称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能独立地承担民事义务,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了。既然是独立了,此时,父母自然就没有法律义务来替儿子还钱了。
  • 欠钱的人跑了,找不到人了,向法院起诉是不能找回钱的。法院一般是不给予立案的。如果欠钱人有财产可以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其家庭财产。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欠钱的人跑了,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情况,只要找到他的财产(包括车辆),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欠债人跑了: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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