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实习生,实习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合同,现在我要辞职,实习单位要扣一个月工资,这样做违法吗?

2019-02-22 22:33: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的,只要提前三天提出就可以,要是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想要辞职就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说明,或是直接跟公司协商看看能不能即时离职。但实习期间到底是与试用期、正式劳动关系大不相同,实习期间想要辞职的得按实习协议来办。
    但是,实习单位不发工资的,那就并不一定了。实习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实习生当然可以辞职,实践中的做法就是在辞职前3天向主管人员提出即可。同时如果实习公司不发工资,实习生在提出辞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的,实习生们可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若是被实习单位扣发的工资较多,或是好几个同学遭遇了同样事情的,建议还是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尽量要求快点拿回工资。
  • 通常情况下, 实习生一般是指在校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也应当写书面的辞职书,这主要是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去招用新的员工接替辞职人员的工作,当然,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必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后十天八天之后就可以走人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只需要本人填写一份投诉登记表,劳动监察部门会立案查处,也没有任何的费用。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
    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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