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现在补签合同,签的日期是入职的日期,公司领导不补交之前的社保。入职后没有工资明细表,头一个月只有微信的转账,有备注表明工资。之后的工资全都是领导个人转工资卡。我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跟赔偿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或者打监察大队电话哪个要快一点?现在我是否可以交合同?

2019-02-23 00:5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根据您描述的情形,用人单位已满一年未与您订立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主张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两倍工资待遇。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没有买社保,深圳的实践做法是员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员工要发函给公司,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员工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 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
  •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如果不去,会被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那么有败诉的可能性,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去仲裁委拿一下对方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看那看对方申请的什么,然后找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针对性的进行抗辩,规避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在用工之前或者用工时签订,也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工一个月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换人劳动者个人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30日内到社会保险机构为劳动者进行登记,社会保险费从用工之日起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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