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湖北人??身份证在广东掉了???怎么挂失???在当地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2019-02-23 08:3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 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与身份证原件同样的法律效力,属于公民的的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信息等与身份证原件相同。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承认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性,只要在有效期内不影响办理普通的借记卡新开户、银行卡补办等业务。
    不过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临时身份证在他们银行不能办理借记卡新开户业务。而对于办理信用卡,几大银行均表示,目前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信用卡。
  •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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