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些赔偿问题想咨询一下,有个亲戚,在工作中被玻璃压倒当场死亡,现死者家中有个老婆~母亲,还有两个子女,大的还有差四个月满18岁,小的今年14岁,现知道厂方有帮死者买了社保还有集体的意外险,请问这种情况厂方应该怎作出赔偿才算是合理的呢?如果厂方只靠社保的保险赔偿而厂方方面并不作任何表示的赔偿这样合理吗?

2018-07-25 15:5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意外死亡的保险赔偿金,分配流程: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 万一不慎在工作中遭受工伤,应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在申报过程中务必要记牢这几个时间节点!
      
    1、注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注意工伤审核及认定的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的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注意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注意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时间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注意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时间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为此,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是在发生矿难时几天内就能够确定下来了,工亡的认定条件包括死亡和下落不明,因此赔偿标准应按老条例,至于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它是依据下因发生矿难导致下落不明的事实作出的裁决,这对工亡的认定起不了多少作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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