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张借条,只写了欠多少钱,和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也都按了手印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吧?

2019-02-23 09:0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手印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且对借条的内容通过按手印的方式进行确认。
    按手印就表明借条是合法有效的。
    给现金就看金额大小了。如果是小金额的借贷关系,通过现金进行钱款的支付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是大金额的借贷关系,那么一般就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了,需要有银行转账记录的。即使是现金支付,也需要有债务人的收条,不然法官是不会认可的。
    1、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借条 按手印两下不影响其效力,受法律保护;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 借款纠纷通过法院诉讼生效,借款人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是: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你好,既然及在借款合同中当了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不不履行义务,债权人起诉你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会判决你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就可能要承担全部债务也就可能会涉及财产的执行。
    当然作为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