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伤一个人现在判定轻伤害2及。现在被打的人不想调解问一下这种情况会判什么刑法

暴力伤害
2019-02-23 09:0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 和为贵,这是大家遵循的生活理念。警察极力调解,也是出于工作职责,只要不是为了私心或收受了别人的好处,建议你参与调解。你说的轻伤有两种概念,一是轻微伤,这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别一种是轻伤害,如造成别人十级、九级伤残,需承担刑事责任了,若出现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移交检察机关了,轻伤了警察是不能调解结案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同法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据此,你可以要求公安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然后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