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斗殴,朋友被人打了,但伤不是很明显,想做伤情鉴定,派出所说不明显不给开。这种情况下,难道就没有办法告对方吗?派出所不给开还有其他渠道能开吗?有其他渠道开了,派出所会不认可伤情鉴定结果吗,谢谢

暴力伤害
2019-02-23 09:4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等级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则加害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构成伤残的,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受害人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打架所致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