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动手打人,结果被我打成轻伤二级,对方要求赔偿8万,想咨询关于赔偿的问题

2019-02-23 11:0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殴打或者故意伤害造成他人人身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二级轻伤不是一个衡量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人身损害伤残等级才是计算损害赔偿的依据。
    一般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如果该未成年人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打架造成了受害人轻伤,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处罚。
      如果该未成年人作案时不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造成的民事损失,依法由监护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民事方面赔偿对方满意,取得谅解,更有可能判处缓刑。缓刑、实刑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皆有可能。缓刑的前提是民事必须赔偿对方满意。
  •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