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9月21日,我向一家网贷公司,名为人人分期借款了667元。最晚还款日期为2015年10月21日。还款金额为693元。但是由于当时忘记了没还,如今逾期640天,对方今天向我通知,需要还款5419.26元,这么多滞纳金。我可以不还么,或者不用还那么多。如下图

2019-02-23 11:45: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的使用相当于持卡人向银行借钱消费,有借当然就有还。持卡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持卡人逾期还款或存款不足月均还款额自动扣划不成功的,须到贷款经办行会计柜台办理还款。
      信用卡用户透支后,银行与用户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有权要求用户还款。并且银行可以自己行使权利,也可以委托他人行使。只要在委托他人行使这种权利时,银行进行了书面授权并要求他人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催收即可。
      一般情况下,银行采取“连三累六”的原则,来处理信用卡逾期的问题,连续三个月逾期或累计六个月逾期的,银行就会慎重考虑这个人贷款申请,一般不会轻易批贷。如果逾期没到这个范围,只要给出合理的解释,提供其他的个人资信证明,让银行重新评定个人资信,还是可以成功获得批贷的。
      如果信用卡逾期,先别急着将信用卡注销,应该继续持有并使用,按规定还款,等最后一条逾期记录时间超过2年后,持卡人的信用报告上就不会显示再有逾期了。如果到那时不想用卡,就可以注销了。
      持卡人出现欠款后,银行一般会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催收以及寄送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催款,上述方法都无效后,才会委托催讨公司介入。因此,催讨公司面对的往往是一些失去联系的欠款人,或者是“死活就是不还钱”的持卡人。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网贷造成严重逾期将面临:
    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
    因此,有能力按时还款的,千万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催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刚逾期几天,平台客服MM轻声细语、温馨提醒,告诉您已经逾期,请按时还款;
    第二阶段:逾期较长时间,平台客服严肃警告,威胁再逾期不还将面临严重后果;
    第三阶段:逾期很长时间,平台不再好言相劝,开始展开实际行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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