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钱给人家是老表没写欠条但是有转账记录,他现在不想还钱,我想到法院我起诉他,不知道行不行?,

2019-02-23 12:3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1、借钱给别人5年不还的,仍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此时效应从双方约定的还款之日起算,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随时可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  如果虽然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且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二年的,但只要能证明期间曾经向债务人催讨过,这就属于诉讼时间的中断,诉讼时效从催款之日重新计算二年,只要催讨之日距起诉之日不超过二年的,仍未超过诉讼时效。  即使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也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债务人没有在诉讼中就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债权人仍可以胜诉。  
    2、债权人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生效判决或调解履行的,债权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变卖债务人财产及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你的借款得以偿还。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没有签订欠条,也是可以依法进行起诉的,不签借条,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有上述证据,起诉时法院通常可以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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