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中,夫妻生活两年中,共同花费掉男方的工资9万多,男方说这些钱都是女方取的!要求女方还给他4.5万,法院会支持吗?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分现有财产吗?也经花费掉,不存在的钱财分割吗?

离婚
2019-02-23 13:3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
    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婚后双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另外,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但应考虑到婚后你们共同支付房屋按揭款,男方因给你补偿。离婚协议内容的确定,应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一致的,到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