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收养了一个养女,但没有合法收养关系,该养女十二岁之后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出嫁后没有赡养我的父母.且跟我的关系不好,请问该养女有权跟我争遗产吗?

收养
2019-02-23 13:5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育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以上法律规定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相互的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以上规定,虽然没有对非婚生子女对生父生母尽赡养义务的内容在条款中加以规定,但只要生父、生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生父、生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同样享有要求非婚生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你来信反映的情况和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子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不赡养母亲怎么办?

  • 一、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的办理条件
    1、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3、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解除收养关系所需的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
    3、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三、解除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发证)
    1、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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