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17,16结婚的,因为年龄不到没有结婚证,结婚一年,去年八月份的时候怀孕,不过怀的是葡萄胎,一个月清了四次宫,婆家人在刚开始治疗的时候掏了五千块的治疗费用,后来的治疗费用完全由我娘家人出的,婆家的理由就是没有钱,当时结婚给了十五万彩礼,现在病还没好,一直耽搁,医生说是侵蚀性葡萄胎,婆家一直没有掏钱给我看病的意思,所以我决定离婚,婆家人看我决定离婚了,才说给我看病,我不同意,坚决离婚,现在婆家说要告我,问我索要彩礼钱,如果我作为被告人,彩礼钱一分都不退,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2019-02-23 13:5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就不能要求返还了。如果给了彩礼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婚姻法及解释有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返还彩礼。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就不需要返还,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结婚时间不到1年且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或者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应该返还彩礼。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无需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彩礼在结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不能算子女抚养费。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本本人工资的20%到3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当地生活水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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