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经济纠纷和诈骗的区别,想起诉有什么不同

经济犯罪
2019-02-23 17:5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涉嫌经济诈骗,如果是累犯的,不能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嫌疑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 一般的经济纠纷起诉时效是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民法通则中关于起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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