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销商欠货款21000元,要了2年多没要回来,我今年过去让他用给我写借条21000元,6.15号还,但至今仍未还,这中情况法院起诉他有用吗?能要的回来吗?他的店面还在,他不给我拿他没办法

2019-02-23 18:4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借贷双方中,借贷方并能够按时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如果有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同证明借贷法律关系依法存在,因此可以先同贷款人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坚决不返还借款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以借款合同为主要证据证明借贷法律关系事实存在,从而要求接待人返还。如果法院作出判决的,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一是保证诉讼时效及时中断,不要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只要是能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就可以:积极催收并保留催收证据,如催收通知书、公证催收等,如不方便直接找你“朋友”催收,也可以用在报纸上刊登等,自主张权利日起,诉讼时效即告中断,重新计算,也就是还有两年。
    二是尽量摸清你朋友的资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可查封的资产,包括汽车、房产、设备等。
    三是积极关注你朋友的资产变化,如果出现财产减少影响还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起诉并采取保全措施,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要求法院予以查封。
  • 借条做假不一定是诈骗罪;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你的陈述,此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二、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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