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04届的毕业生,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签约5年,其中见习期一年,我想知道见习期违约需不需要缴纳违约金,要的话一般是多少?合同上一般是写工作时的违约金额,不太会写出见习期的违约金

2019-02-23 20:3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区别的。  
    1、劳动合同是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书,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形式之一;而一般就业协议是暂不具备就业条件的人员与暂不能正式录用该人员的单位之间订立的拟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协议,比如在校学生与将来可能就业的单位之间订立的协议。
      
    2、劳动合同受具体法律(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有比较严格的形式要求,而就业协议则属于一般民事协议,形式和内容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监督检查;而就业协议则没有以上限制,发生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 从一般协议来看,其效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但就业协议是在就业过程中签订的,其有一定的特殊性,就业协议从成立之日即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效力中止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之日这一段时间。
    违反就业协议也只可能在此期间产生,在此期间之外不存在违约情形。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工关系,就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书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那里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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