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不给扶养费,我去法院起诉了,之后现在我想撤诉,并且想取消离婚协议中所要求的扶养费,可以吗,都需要什么证件?谢谢

离婚
2019-02-24 06:2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可参考下面给出的格式。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没有单独规定抚养费案件的收费标准,法院可能是参照离婚案件收费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收费300元并非很不合理,但是不给票据是不对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
    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对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只有部分权利人起诉应处理: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当部分权利人起诉后,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追加其他权利人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做法。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由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赔偿权利范围及权利人的范围,尊重当事人得到明示后的自主选择,针对部分权利主体径行裁判。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对死亡赔偿金的请求。这样,既能够及时保护已提起诉讼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可维护义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