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孩子七个月大,还在母乳喂养,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没车没房,也没债,他一个月三千多,他妈有病在乡村老家,我们现居我妈家,在重庆,我还没上班,上班也差不多三千多,甚至比他多一点,我能争取到抚养权么,如果他坚持不离婚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2-24 09:3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你的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法定变更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 (一)两周岁以下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在夫妻离婚时没有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特别约定或夫妻离婚时没有 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 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除外。换句话讲,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夫妻离婚时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方。但若母方存在上述三种例外情况的,夫妻离婚时则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父方。

    (二)两周岁以上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因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对母方的依赖减少,因而我国法律对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做出倾向性规定,而是在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中,着重考虑离父方、母方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的承受条件和承受能力。

    (三)十周岁以上子女尊重其的意愿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有一定的判别意识,因此法院一般会理解孩子的意愿,作为判决结果的参考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