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我不同意交警的调解。交通事故中我不同意交警的调解后来咨询律师还是我全责。

2018-07-25 18:0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