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 民间借贷问题, 我方没有偿还利息能力,借方还一直追要利息同本金, 我方应该怎样处理。

2019-02-24 13:12: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由于借款人拖欠利息,证明借款人已经违约,虽然借款期限未到。
    出借人仍然可以提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1、民间借贷无能力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强制偿还是指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督促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民间借贷中,借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确定利息,也可以约定不用偿还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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