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1988年7月至今在某单位上班,1997年12月开始交的养老金,现办退休。请问1997年12月之前的养老金能补交吗?怎样补交,详细程序,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24 15:4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的均有益处。
    退休金算法萠睶卑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养老金停交后可以自己补交吗,  养老金停交后可以自己补交。但是建议直接续保。  
    1、如果是可以直接续保的话,不建议作补缴,社保是一个累计交费计算的过程。  
    2、如果补缴,首先到社保局把交费方式改为个人方式,因为原来采用的是单位方式,并且要交纳不低的滞纳金。  
    3、最好的方式是采用找一个固定工作,由新单位续保即可。  养老金续交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处理:  一类是中断后现在仍然没有单位的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中断的无单位人员),本人可以持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记录到当地社保局个人缴费大厅或窗口核对原先的缴费记录,然后按照个人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手续。  对于原城镇各类企业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个人要求补缴的,可依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发[2003]11号文件进行补缴;对于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非工薪收入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中断后再续保的,原则上对中断年限的费用不补缴。2007年,可以在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70%至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纳。  另一类是中断后找到工作有单位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尽快由本单位劳资部门出面,按照单位参保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  现为国有、集体、外资企业职工或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同制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现为私营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2007年,企业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14%,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私营企业缴费比例每年长2个点,到2010年达到20%,与其他参保企业单位持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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