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这边现在分配土地款,我们家是两个小孩,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但是我结婚户口没有转走,生了小孩,小孩的户口也和我在一起,现在分配土地款队长只给我小孩分70%,但是和我一样情况的人,由于他和队长是亲戚就给分了100%,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他这样是什么行为?我要通过什么渠道才能主张我的权益?

2019-02-24 20:5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其实无户口虽被推定为常驻机构住人口,但却非中国公民,只能称为公民,所以中国规定的部分中国公司享有的权利,无户口人士是无法享有的。如选举权等。
    无权利也就谈不到保护。
    但人生来具有的生存、财产权等权利,不论有无户口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户口的人当然也受法律的保护。但没有户口,在就业、对其适用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其他生产生活方面会有很多不便。
    没有户口的人应该及时申报户口。
  • 首先得看户口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待遇.一般情况下拆迁是不讲究户口的,拆迁补偿的是对已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而已有建筑物的规模是根据人口享受面积在计算的,所以当建筑面积大于人口享受面积时,户口就被包含了,没有任何价值.只有当人口享受面积大于建筑面积时,户口才有价值,大于部分可以享受人口安置待遇,或补钱或以优惠价购安置房.所以你自己计算一下就知道了.其他的没有。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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