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知道,我女朋友十五岁,即将年满十六岁,她怀孕了,如果她父母告我强奸罪的话我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2-25 03:3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 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不会构成犯罪。
    2、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因此,对于精神病人强奸,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够确定。
  •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嫌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诈骗的数额定罪量刑,应当两罪并罚,一起追究刑事责任。
  • 导致未成年人怀孕,可造成强奸幼女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对于强奸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少女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也酌定从重处罚。《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从犯罪主体、犯罪地点、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方面,对从重处罚情节做了具体规定,体现依法严惩的刑事政策。
    这七种从重处罚情节是: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 16周岁已经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目前刑事责任年龄段大致可以分:14周岁以下,14-16周岁(含),16-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
    其中:14周岁以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另由少管所等进行约束
    14-16周岁仅限于八项恶性刑事案件才承担刑事责任,但对比成年犯应当减轻处罚
    16-18周岁负刑事责任,但不得适用死刑,同时对比成年犯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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