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3000,到手2000,先扣一个月的利息1000,一个月利息1000,写的10000的借条,一开始没有说明利率,后来逾期20天,说逾期每天300块,然后还要收取当月的利息1000块,我没钱还,又威胁恐吓我让我又写下10000的借条。这是不是违法的高利贷?如果打官司,我的胜率有多少?

2019-02-25 07:1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真的有些麻烦。因为:
    1、你是持卡人,银行只能找你,这是你和银行的事。先还钱,避免起诉,恶意透支,超过5000元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违反信用卡章程将卡片外借,你有错再先,你朋友违反你的意愿使用你的卡片,是你和“朋友”之间的事,搜集确凿的证据证实你朋友用卡(人证、物证),起诉他。
    3、吃一垫长一智,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证件或信用卡之类的东西借给别人,哪怕是“朋友”、“亲戚”,我们身边就发生过借用别人证件,私自办卡恶意透支不还,“持卡人”被起诉的事。
    警惕!!!

  • 1、放高利贷,只要没有其他的非法行为,属于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会介入,也不违法;
    2、只要年利率没有超过24%,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并不违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利息在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的高利息是受法律保护,应当支付的,超出部分不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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