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公司签了合同没有给我,当时签的时候有些空白地方未填写,有些条款我都不知晓,现在公司要将我调离岗位,离家很远我觉得不合理,但是公司方面就说下了调令不去就算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25 07:4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没有经过您同意,那么你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你默认同意。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你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
    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另外,如果到公司将你辞退了,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条是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公司不可随意降低工资不能。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合同期内,公司降职降薪合法么?公司单方面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员工可以公司克扣其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要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
    员工也可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如果员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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