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伍良才,是北京惟轩金世纪(北京)图书有限公司的一名兼职网管,从204年到现在一直在担任工作,最近公司突然想提出辞退,我该如何应对。2004年8月签订了一年的合同,2005年合同期满后征询了公司老板,她说不用书面方式续签合同,当时我也没有考虑,也同意了,所以一直干到现在时间。这几年里从来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只有今年3月就是2008年3月我自己在这公司用自己的工资买了保险,公司没有出一分钱负担。希望你能帮我解决该如何应对该情况。谢谢你,希望你能帮我 你好:<p>我是伍良才,是北京惟轩金世纪(北京)图书有限公司的一名兼职网管,从204年到现在一直在担任工作,最近公司突然想提出辞退,我该如何应对。2004年8月签订了一年的合同,2005年合同期满后征询了公司老板,她说不用书面方式续签合同,当时我也没有考虑,也同意了,所以一直干到现在时间。这几年里从来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只有今年3月就是2008年3月我自己在这公司用自己的工资买了保险,公司没有出一分钱负担。希望你能帮我解决该如何应对该情况。谢谢你,希望你能帮我

2018-07-25 20:2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我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
    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 1、虽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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