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小的餐饮店,注册商标时说名字已经属于固有词所以注册不了。但是现在有人利用店里名义进行加盟,用的所有资料都是店内的菜单 装修图等,这样算是侵权吗?

商标
2019-02-25 14:1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会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对初步审定的商标,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商标局关于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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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为了规范商标秩序,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对未注册商标管理内容:  
    (1)未注册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禁用文字及图形,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2)未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3)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造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具体情况,禁止其广告宣传,封存或收缴未注册商标标识,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并可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
      
    1.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2.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则构成侵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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