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九年,老公要离婚,现在已经分居半年?我们有俩孩子一男一女一个8岁,一个6岁,如果我同意离要补偿经过法律是怎么补偿的?

离婚
2019-02-25 14:2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有小孩要求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 你好,鉴于您的实际情况,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分居两年只是认为为“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情形之一,还有很多种其他的情节或者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比如现在起诉被判不准离婚的话半年以后再次起诉一般情况而言也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建议您咨询相关较为信任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为您出谋划策,愿意为您提供尽快解决问题的思路。
    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分居时间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法院审理后,只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对夫妻双方子女的归属问题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分割财产和分担债务一般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则会依据有利于子女一方成长的原则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