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09年03月份进的一家旅游公司,做网络预定部经理。老总说实习两个月,签署了实习合同,但是都留在公司,我没有,第三个月开始算转正员工,有基本工资加提成,第三个月的时候老板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因为比较忙我也就忘记了跟老板签劳工合同的事了,结果在6月旅游大淡季时,老板让我无薪休假一个月,并说休假期间如果你找到新工作的话可以不用来上班了,这明显就是属于无理由裁员,手段卑鄙。后面我就不想做了,6/10通知老板我辞职,老板同意并说工资会在1个月内给我,我跟老板说了,奖金之类的就算了,只要给我基本工资就好了。可是现在都快7/10号了,老板还没有把工资给我,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居然对我说我有飞单的嫌疑,反正就是找理由拖着不给工资。而且还发现公司里原先跟我一起上班的员工都走光了!请问各位老师,我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去仲裁他能仲裁成功吗? 我是09年03月份进的一家旅游公司,做网络预定部经理。老总说实习两个月,签署了实习合同,但是都留在公司,我没有,第三个月开始算转正员工,有基本工资加提成,第三个月的时候老板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因为比较忙我也就忘记了跟老板签劳工合同的事了,结果在6月旅游大淡季时,老板让我无薪休假一个月,并说休假期间如果你找到新工作的话可以不用来上班了,这明显就是属于无理由裁员,手段卑鄙。<p>后面我就不想做了,6/10通知老板我辞职,老板同意并说工资会在1个月内给我,我跟老板说了,奖金之类的就算了,只要给我基本工资就好了。<p>可是现在都快7/10号了,老板还没有把工资给我,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居然对我说我有飞单的嫌疑,反正就是找理由拖着不给工资。而且还发现公司里原先跟我一起上班的员工都走光了!<p>请问各位老师,我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去仲裁他能仲裁成功吗?

仲裁
2018-07-25 21:2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1、公司以不盈利为理由,单方面决定不发提成是不合法的。  如果公司是以基本工资加提成支付职工工资报酬的,只要职工完成了一定的工作,公司就应该按约定向职工支付相应的提成,公司单方面决定不支付提成的,构成违约,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如果当时公司与职工约定是以公司盈利为基础计发提成的,则公司不发提成的决定不违法。但是否属于无盈利,不能由公司说了算,应该由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约定提成的,职工有义务来证明提成约定的存在、提成的比例是多少及职工相应的业绩。具体证据的可以是公司的文件、与公司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工友的证明等。
  • 法律没有规定,辞职后用工单位还要扣压一个月工资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不但不能扣你的钱,还要给你补偿金。否则你就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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