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找了个二婚老公,我们结婚1年多了,他有个女儿6岁,我们一起有个女儿1岁多,现在怀孕期间,女方想离婚,他家的房子新建还没房产证,如果我现在要求离婚房子有我和孩子的一份吗?

离婚
2019-02-25 19:5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房概念不清楚,如果属于婚前购买,谁买的归谁,如果属于婚后购买,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内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本写的自己孩子的名字,属于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当事人对财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可以要求其赔偿。
  • 因婚外情法院判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果是调解的话,只要对方同意,怎么分都可以。如果调不成,法院判的话,因为婚外情,如果另一方没有法定的过错行为(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那么法院一般也会对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房子分法主要是一方取得房产,但给另一半补偿或将房产卖掉就所得钱财进行分配;对于剩余的存款一般一人一半。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无过错方。
      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还男方。
      至于女方的陪嫁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