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次意外车祸后 我老婆走了 到现在分开两年了。找也找不到她。我们有个小孩。期间小孩都是我一个人在照顾。今年我去法院起诉她才知道她已经和别的男人结婚了。她说我们的结婚证是假的。电脑里没档案。以前我还差一个月才到22岁办不了结婚证书。花钱叫人家帮办的。没想到是假的。她和别人结婚也就算了。我只是不甘心想给小孩争取一点赡养费。我想问的是在没有法律保护下的夫妻。我能帮小孩争取得到赡养费吗?

2019-02-25 20:1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所以在可以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现有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 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的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子女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理由,拒绝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律所禁止的。对于借故逃避赡养义务的子女,有关组织、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促使其改正错误,父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子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有关支付赡养费的判决、裁定的,父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
    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 没有假结婚一说。由于婚姻另一方是香港籍,所以属于涉外婚姻,婚姻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判断。
    中国大陆的法律只有重婚罪的刑事罪名,单纯因骗取婚姻登记的事由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在其他地区的法律中如何规定需要看其他地区的法律了。
    离婚诉讼属于关于身份权的诉讼,诉讼原被告双方必须亲自出庭,法院也会要求必须通知被告,因此,不可能不通知对方而进行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