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社保不是在现在工作的单位买的,现在公司也没有给我社保补贴,前几天我去请产假被告知,我休产假这段时间没有工资发放和补贴,必须去买社保的单位申请生育津贴,请问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的做法合法吗?我要怎么维权???

妇幼权益
2018-07-25 21:5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如何申请生育津贴呢?   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 工资是社会保险基数的计算基础,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 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3,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三,就业援助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区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
      
    (二)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户口本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持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低保凭证。
      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应在其委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集中申报缴纳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之月起享受。
      3,先由申请人垫付,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缴费凭证后,按季度补贴给本人。
      五,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政策。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仅能享受一次。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可继续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