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2016年2月份开始到2017年10月份一直在该厂上班,但由于一直拖欠工资,从10月份辞职不做,10月份不做后欠4万工资,由政府出面,然后投诉,付了2万5,现还拖欠1万5工资,就是一直拖欠,已经讨过很多次没有用。进厂没有签任何任何得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单,也没有什么工作牌,现在手上就是一个欠条,欠条上该厂法人得老婆写的一个欠条。欠条上写的是2万8的欠条,现还欠我们1万5,我现在想劳动仲裁可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麻烦律师可以说下该怎么讨回我的赔偿。我该怎么写我的申诉材料

2019-02-25 21:3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 通常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不是每个月实际得到的工资,一般是比实际工资少的,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一般是底薪或者基本工资,为什么劳动合同工资写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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