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里之间发生口角后引发打架事件,对方索要赔偿一大早邻居65岁老头因为晾晒衣服掉地上在院里里大吵大闹,我和我老公都上夜班在睡觉,就让他声音小点,他一听我们搭话了就认定衣服是我们弄地上去的,我老公出去跟他理论,他破口大骂,后我老公没理他了,他还在院子里指着我们骂,说话很难听什么断子绝孙,什么死全家,我气不过给了他一耳光被他反手打到脸上两拳,见状我老公上前推了老头一下,那老头随后拿着棍子跟我老公打起来,在胡同里刮到了额头,后来又拿了砖头打我老公,最后被围观人拉开,验伤本人鼻梁骨骨折,嘴角裂伤,我老公胳膊严重性感染,眼充血,腰部明显伤痕,老头掉了一颗牙,额头封了两针,私下老头一家要求我们赔偿老头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等,现在要和我们打官司,我想咨询下谁的赢面大呢,会不会因为对方65岁我们处于劣势

2019-02-26 05:2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打架可以报警处理,如果伤情不重,可以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也可以由警方调解处理,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出现打架的情况及时报警即可。至于赔偿方面需要看具体的伤害情况而定。
    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再去法院起诉。
  • 打架斗殴违法,经派出所主持调解后,拒不执行调解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因口角打架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0号)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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