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投诉请求1、2007年3月入职以来。公司末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2010年,我们曾经提出过。要补签合同,而公司只是拿过一份表格给我们看,然后收回,并没有签合同文书。现在我以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我2012年一年,双倍工资。2、2007年3月入职,而公司到2008年1月,才开始帮我参保,当初进厂时,公司说是三个月后帮我们参保,现在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回应该交纳的保险费用。3、公司过去几年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没有支付给我相应的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及劳动报酬。2012年,公司给我的底薪为1000,而东莞市最低工资为1100元。公司应支付我100*12=1200元基本工资。劳动法规定一周最多上班44小时,而我们公司,一周上班是六天(48小时)!公司并没有付给我们足额加班费。现在要求公司支付我应得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请问怎么样写,更有说服力。 投诉请求<p><p>1、2007年3月入职以来。公司末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2010年,我们曾经提出过。要补签合同,而公司只是拿过一份表格给我们看,然后收回,并没有签合同文书。现在我以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我2012年一年,双倍工资。<p><p><p><p>2、2007年3月入职,而公司到2008年1月,才开始帮我参保,当初进厂时,公司说是三个月后帮我们参保,现在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回应该交纳的保险费用。<p><p><p><p>3、公司过去几年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没有支付给我相应的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及劳动报酬。2012年,公司给我的底薪为1000,而东莞市最低工资为1100元。公司应支付我100*12=1200元基本工资。劳动法规定一周最多上班44小时,而我们公司,一周上班是六天(48小时)!公司并没有付给我们足额加班费。现在要求公司支付我应得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p><p><p><p>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p><p>请问怎么样写,更有说服力。

2018-07-25 22:5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支付其周六日以及节假日期间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周六日以及节假日期间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周六日以及节假日期间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一:  平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
    1.5倍*加班时间  双休加班工资=小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法定假加班工资=日工资*3倍*加班时间  也有例外:如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加班工资按什么工资标准计算,那就按约定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其他计算方法还是同劳动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同上)比如,低于1500元/月工资按实计算,超过1500元/月工资按1500元/月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二: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
    21.75×天数×3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对加班人员是一种尊重

    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例: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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