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95年买的村上的公房,只签订了买卖协议,用于商业用房。没有产权证,请问我的买卖协议有效吗?如何界定为商业用房?

2019-02-26 09:0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房买卖流程  
    一、买卖登记  卖方应携带房屋的有效产权证、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买方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二、价格评估  卖方可委托交易中心评估并支付评估费,交易中心上门实地勘察评估时,卖方应给予必要配合。评估后交易中心为卖方出具《房屋评估咨询意见书》。  卖方也可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三、买卖委托  买方或卖方正式与交易中心签订《房屋买卖委托协议》,买方向交易中心支付服务定金。  
    四、成交  买卖委托后由交易中心业务人员为客户推荐房源或寻找买家,陪同买方实地看房。  双方成交后,到交易中心正式签订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并分别向交易中心支付中介服务费。  
    五、办理交易手续  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交易中心代办有关交易手续,包括立契过户、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 关于商业用房的问题
    1、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等。

      关于商业用房的另一种解释:商业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供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用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房屋。
    一般指底层临街的房屋。

      其中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
    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
    据此,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对商品房的要求及开发商的承诺修改格式合同,修改的内容作为原格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格式合同具有同等的合同效力
    签合同时第二个注意的事项是商品房的质量条款。
    据调查资料显示,商品房质量纠纷中主要质量问题是屋面、厨房、厕所渗漏,结构裂缝,墙皮或面砖脱落,装饰装修粗糙,器具质量低劣等。因此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事无巨细,最好是能请这方面的行家提供建议。
    对于开发商提供样板房做参考的,对样板房的各项质量指标也应以质量条款的形式落实。
    总之,签订质量条款时周到细致是与将来发生质量纠纷时你可能得到的补偿成正比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