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对方打了,鉴定是轻伤。然后对方要求和解。那么请问我应该提出要多少赔偿才算合理?

2019-02-26 13:3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构成轻伤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费用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因打架而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不被拘留,否则要被刑事拘留。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只要机动车有责任,不分责任大小。交强险都是在限额内全部赔偿的。具体赔偿限额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多数都不赔偿营养费的,需要赔偿营养费的,必须有医生证明),最高赔偿1万元,超出1万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2、伤者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伤者要是有责任,机动车的维修费,伤者也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机动车一方。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赔偿11万,超出11万的部分还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 未成年人被伤害的,视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损失。
      在赔偿的时候,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何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以未成年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