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老公出轨离婚,债务需要两个人偿还么。

离婚
2019-02-26 16:0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 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对共有财产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即便是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仍然可以主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其应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时应对作为无过错方予以照顾。
  • 当事人意欲证明其合法配偶在婚内与他人同居,需要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依据的事实向人民法院出具相关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依法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或采纳当事人关于其合法配偶婚内出轨的主张的。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针对您所说的情况,他欠的债若是为你们共同经营生意使用,应认定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形成的债务,所以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根据《适用婚姻法问题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同居双方约定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