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我是个销售人员,代表公司签了10888元的一份服务的合同,有公司公章和我的签名,现在公司倒闭了,如果公司不赔偿客户的话我会有法律责任么?

2019-02-26 19:1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就是违法的,单位应当支付勒索罪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补订劳动合同签第一天入职的日期,那么等于是单位规避了风险,一旦签订,那么单位可以证明单位没有违法,劳动者也就不能维权。
    如果劳动者在补订劳动合同之前提出维权(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那么是可以维权的,只要能够提供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 租赁合同上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包括:
    房屋装饰装修费(不能拆除或不易拆除部分);已经支付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
    间接损失理解不同,实践中法院裁判的也不一样。
    比如可以要求,合同未履行期间经营利润损失。但也有观点认为以后经营期间的利润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租房者完全可以另租房子继续经营,所以这个损失并非解除房租方直接造成的。
    解除房租当期市场房租价格与合同租金的差价,当然只在差价为正数的时候有意义。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如果破产了,也就是你说的倒闭了,那么要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也就是公司的一些固定资产之类的,变卖折合现金,这部分钱优先对员工拖欠的工资进行支付,然后才是偿还公司所欠的债务。所以像你说的,如果公司要倒闭了,那么会优先以固定资产之类的变卖折合的价金对员工工资进行支付的,除非公司倒闭了以后清算出来的钱都没有,那么员工才会拿不到拖欠的工资,这种情况很少见的,一般都能给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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