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是未成年人,开庭时原告可以不去由法定代表人出庭可以吗?

2019-02-27 04:19: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由谁来抚养子女,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长(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的,则判给对方可能性就越大。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未成年人名下房产的,夫妻财产分割,只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名下不能分割。一般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那么此时该房产就属于未成年人所有了,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而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的仅仅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因而对于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有的夫妻购买房产之后,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夫妻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
  • 由于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应该支付抚养费拒绝支付的,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以后仍拒绝支付,胜诉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拍卖败诉方的财产偿还,同时还会将其列入全国失信人员黑名单。
    抚养费纠纷,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一审终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 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规定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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