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出轨、挨打警察局有记录、这时女方朋友要离婚、还有一个12岁儿子,财产和孩子要怎么分产和孩子要怎么分?男方出轨、挨打警察局有记录、这时女方朋友要离婚、还有一个12岁儿子,财产和孩子要怎么分?

离婚
2019-02-27 05:0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作为过错方,男方可以起诉离婚,追偿一定的精神损失。分割财产上偏向男方,孩子第一个一般判给男方,第二个归女方。如果男方有非亲生关系证明,作为女方,应当向男方支付第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用(因为女方不抚养第一个孩子,反之如果孩子判给女方,在男方支付),第二个孩子肯定判给女方,因男方非亲生父亲,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 婚内出轨,违反了婚姻法夫妻互负忠贞义务的规定,应当向无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谁主张,谁举证”,你可以收集你妻子与他人同居证据,因为同居具有相对持续时间较长、在一定时间段内相对稳定相处、共同生活的特点,所以需要收集证据,才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才能依法得到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夫妻可以协商,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来确定。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需要问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 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的,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
      如果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在离婚之后,男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要求孩子归男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