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给我买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中有生育津贴,记入我的个人账户。这是在我五个半月的产假期间。但是,由于单位的性质,我只休了两个月的假。我自愿去工作。我以为单位只会扣我两个月的工资。在我未休完的产假期间,我应该在上班时领取我应得的工资和产假津贴,但单位收回我的产假津贴并只付给我是否合理?

妇幼权益
2021-11-11 08: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领取事项:如果女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她的平均工资的话,那么企业或者单位即可不用向其支付产假工资。如果低于的话,则要进行补差。另外,对于未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或者没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职工有权利要求单位或者企业支付其产假工资
  • 产假工资是指职工在休假期间,企业或者单位正常为职工发放的工资,支付方为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生育保险符合享受津贴标准后,在休假期间即由社保机构提供职工生活费用
  •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可以说是一回事,但也有一定区别。根据我国《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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