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妻瞒着丈夫在外头赌博,欠下大量的高利贷外债。但是没有工作的她没法偿还利息和本金。债主于是问其丈夫索要,其丈夫因为不想家庭因此破碎,迫于无奈抗下了偿还借据,并签下了承担债务的协议。每月由丈夫努力工作偿还高利息,并希望有天能够还清一切债务。最终丈夫终于承受不下高利贷的利息,想提出离婚,不再承担原本不属于他的债务。请问可以吗?

离婚
2019-02-27 09:0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的高利贷只是超过部分不受保护,又不是都不受保护。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一,如果是赌借,不受法律保护,他不敢告的,当然赌借指在赌场欠的,如果是在赌场以外借别人的钱去赌的,对债权人来说,不属于赌借,可以告,他也敢告的。二,如果在赌场赌输了写的欠条是赌借,只写欠条,不能写借条,如果是借别人的钱怎么写欠条,写欠条是不妥当的,应当写借条。
    三,你用假名字写借条,明显是诈骗,可以告你诈骗罪,诈骗罪要判刑的。四,不管你欠赌借也好,欠高利贷也好,不尽快还清,一生不得安宁,不信你就试试,看你这一生过得安宁吗。
    五,赌博场中出恶鬼,赌博妻离子散,赌博家破人亡,赶快还清债务,远离赌场才是良策。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赌博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复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
    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