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是外企,我们和外服公司签的合同!经过:公司没有按照以往的离职程序,手写离职报告和按手印都没有写,就机打的离职签字,公司也没有原件,公司的这种让员工离职的做法算正当吗?已经工作11年,我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2019-02-27 12:1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申请经济补偿金,要看你写的辞职报告中离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以公司没有为自己交社保,需要有书面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提请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的申请,否则,即使以此为理由被迫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或者仲裁庭也不会支持的。所以,最好不要主动辞职。
  • 只要你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了,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单位也到社保办理了你的减员手续了,你也拿到回工回执了。就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回工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报到,进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个人缴费手续,或再就业单位缴纳,或暂时搁置。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