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9月到厂来的,和老板谈好工资3000,社保他全部帮我交,后来因为我的原因,叫老板把我社保不交给我钱,他也同意了,我干到2013.1就没有干了,老板1月工资就不给了,说我那了社保钱,1月份工资就不给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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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在你收到判决书十日后,判决就已生效,该公司如果不执行判决,你可以立即申请
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格式可以从网上下载,法院也有现成的表格,手写或打印都可以。
三、你可以将公司的财产情况告诉法院,这样即使公司万般推脱抵赖的,法院也会很快给予执行。
四、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注销公司,或者把账户的钱款全部取光等,都是无效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对方转移的财产。
五、你直接申请执行就行了,不要等他回心转意。
六、执行的概率要看具体情况和法院的态度,执行期限不好估计。
七、应该注意他转移资产,及时和法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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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当地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
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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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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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也就是俗称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前三样是个人的单位共同缴费,后两样是单位缴费。
养老保险是指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可以领取退休金;
医疗保险是因病就医,花费达到一定金额后,可以报销一部分;
失业保险是指非因本人原因失业的,可以领失业金;
生育保险是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以领生育津贴;
工伤保险是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简单地说就是这样,单位和个人各拿一部分钱出来,为一些特定情况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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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