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客明明没交房租,非说自己交了,已经停止租房
合同
。现在打印了银行流水,证据确凿,金额不大,总共2200元,能要到吗?
刑事辩护
2019-02-27 19:2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
租赁合同
,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
违约责任
。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买卖不破租赁;那么,房屋出租期间被抵押是否影响租赁
合同效力
:抵押行为不影响原
合同的效力
。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
拍卖
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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